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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大师兄来HK前还是一切正常地。当然我不是赖大师兄来,只是发觉事情在那之后就变得诡异起来。

首先大师兄来,打屁加吃饭,还有办通行证延期花了两天。接下来被一些杂七杂八的事情浪费3天,然后开始等端午节回家,无心工作又两天。接下来回家三天舒舒服服地过了端午。回HK又要继续办证,真他妈的麻烦,再买点东西,又花了一天,然后周六有事要回家,继续无心工作一天,接着周末回家。在家里意外地呆多了一天,周二才回来,回来开始忙paper的final version,忙了两天,加上在家里看连续剧的诱惑,看了个连续剧,办证之类,搞来搞去的,就到今天了。

日子如果一直糊糊涂涂地过,也就算了,最怕就是有一天突然清醒过来,更怕就是留了记录。翻开笔记本,发觉上一页写着是6月8日,下一页就成了6月23日。23日那天,也没啥实质内容,就是列了几个文章修改的地方。结果今天已经是6月最后一天了。

于是六月份就这样过去了。只好自我安慰,权当休息吧。不过历史经验教训总是告诉我,这日子是要招报应的,而且还是变本加厉那种。

这次托朋友的福,又有机会开箱了。Moto的Milestone,Android的最强者,据说是救moto与水火之中的机器。

这回简明扼要,直接上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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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诚征欲购买iPhone 4的小盆友,谁来让我帮他花钱??~!哈哈

 

Quote

ZT: [强力推荐]–刘瑜–留学7年
看完有些小感伤……转之……

1.

那年上飞机前圆圆的爸爸对我说:到了纽约,一定要随身带5、60美元现金,万一碰到抢钱的,这就是“保命钱”了。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告诫,于是我 到了纽约之后,总是随身带着5、60美元的现金,随时等待被抢,等了好几年。如果那个迎面而来的黑人青年朝我拿出枪来,我就可以惊喜地掏出那些美元,说: 你终于抢劫我了!

可惜7年来,这一幕始终没有发生。事实是,这些年我在街上遇见无数黑人青年,其中有n个曾经笑嘻嘻地对我说:“hey, baby, you’re beautiful。”但是从没有人对我说:“Give your money to me.”事实是,不但想象中的打劫始终没有发生,想象中的其它很多事情都没有发生。比如结婚生子,比如开始热爱学术,比如超越种族、文化、语言的障碍与世 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

而发生的事情却常常是没有想到的,比如911,比如在一个秋日的下午收拾东西去一个叫剑桥的地方。

说到和世界各国人民打成一片,这事的难度的确是我所料未及的,大约是我来美7年之后所有的“没想到”里面最没有想到的一个。以前我总觉得象我这样 的民族虚无主义者,结交五湖四海的狐朋狗友还不是轻而易举,但是事实证明“文化差异”这个虚无缥缈的东西力量确实比我想象的强大很多。你和一个阿尔巴尼亚 人可能政治观念、喜欢的哲学家、电影、电子游戏一模一样,你们甚至可以谈恋爱,但是somehow你们就是不能成为“哥们”。

这个 “somehow”是如此诡异以至于用“文化”去概括它都显得词不达意。

2.

我还记得到达学校的那天下午,00年8月23号,在学校住房办公室的门口,因为签房约要照片,我在路边翻箱倒柜地找照片。三个大行李箱,全锁着,一一打开找照片,急得大汗淋漓。

为什么我后来见到的119街和记忆中第一次见到的119街如此不同呢?是不是脆弱感会让一个建筑、一个街区、一个城市显得比它实际上的更高大呢?

“你知道,一个人到一个新的地方总是特别脆弱。”

后来我竟然做了住房办公室的兼职员工,后来住房办公室的主任在指导我怎么给新生签约的时候这样说。还有一个人跟我说过这句话,他跟我同一年来美国,去了另一个地方,很快结了婚,他就是用这句话来论证他为什么急于结婚。

年轻气壮的时候,我总觉得一个人因为脆弱而结婚是多么可耻的事情,现在我觉得这也没什么。人人都追求幸福,但是很多人的当务之急不是追求幸福,而是精神自救、不发疯、不崩溃、不象大街上的那个疯子一样高举圣经在车水马龙中高喊“哈里路亚”。

又想起刚到美国的时候穿的那双塑料拖鞋,脚背上镶着两朵小花。走在大街上,有人说:cute shoes. 我说:what? 他重复:nice shoes. 我又说:what? 他又重复:cute shoes. 最后,那个既不懂美国人赞美陌生人的文化又不懂英语的女孩逼得那个善意的路人停下来,凑在她耳边大声、一字一顿地说:I’m just saying your shoes are nice!

又不是抢钱,那么大声干嘛。

还有另一双鞋。牛仔的靴子,00年的生日礼物,由西岸来访的某同学所送。那次该同学还和我一起从事了我来美之后的第一次shopping活动。我 们在H&M买了大约200美元衣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已经是巨额消费了。我们高高兴兴地坐公共汽车回家,但是下车的时候忘了把购物袋拿下来。就 这样,穿着粉色滑雪衣的我,和穿着黑色滑雪衣的他,沮丧地走在纽约冬天的大街上,为丢失巨资购买的衣服而黯然神伤。

后来天就黑了,后来他就走了,后来在一场关于巩俐演技的辩论结束之后我们就分手了,后来我就把那双穿旧了的牛仔靴给扔了。

一个令人奇怪的事实是,为什么关于每一场恋爱,我们所能牢牢记住的,往往只是开头和结尾而已。

或者,如果关于这个人你能记住的只是开头与结尾,那么你们从来就不曾真正恋爱过。

3.

这7年,发生的事情是多么地少啊,简直像一场我所厌恶的蔡明亮的电影,到处是长镜头里面目模糊的脸,对话稀薄,情节漫无目的。

At some point, I lost interests in making my life a soap opera. At some point, I started pretending I’m not home when people knock on my door.

那么,我到底应该出于对极简主义艺术风格的欣赏而为自己的生活喝彩呢,还是出于对热烈生活的向往而为自己的生活哀叹呢?

也许发生的事情并不少,只是我对事件有一只巨大的胃而已。还写小说了呢。还博客了呢。还专栏了呢。还和蚊米演绎了一场可以让单田芳来讲解的章回体爱情故事呢。

其实仔细一想,我在国内的时候过得也挺没劲的。在清华的时候,不也是一个人,骑着一辆破自行车,独来独往。翻看当年的日记,里面并没有莺歌燕舞欢 声笑语以及“阳光灿烂的日子”。“生活枯燥得令人痛心。好象是在看一本书,翻到某个阶段,奇怪地出现了些空白页,一页一页,全是空白。”

那我为什么老嚷嚷着想回国呢?难道就算寂寞,上面也要裹上一层热闹的糖衣?而今天的地球上,没有哪里比中国更热闹。

可是,热闹有两种,一种是充实和丰富,一种是鸡飞狗跳。

可是的可是,苍白也有两种,一种对能量的珍惜与节约,一种是荒凉与空洞。

如果从鸡飞狗跳退出之后进入的只是荒凉与空洞,或者反之,这还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吗。

4.

本来我还一直为离开纽约这个“大城市”前往剑桥这个“小镇”而伤感的,后来我想通了:在美国这些年,虽然我名义上住在大城市,但过得其实也只是 “小镇”生活。除了在波士顿那大半年,来美7年,我活动的范围一直是一个叫做morningside heights的小社区:96街为南界、125街为北界、Riverside为西界、Amsterdam为东界,还不如剑桥大呢。

这么一小块巴掌大的地方,就是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

来美7年,我没有去过西岸,没有去过“南方”,没有去过阿拉斯加或者夏威夷。我并没有强烈的旅游的愿望。我成为一个全球流浪者完全是历史的误会。我骨子里的理想就是坐在村头那棵大槐树底下给孩子喂奶而已。

他们说人生是一场旅行,我怎么觉得人生就是从一口井跳到另一口井呢。

他们还说时光飞逝如电,那说的大约是中国的时间,而不是这里的时间。这里的时间是宽阔平静的河流,一点一点往前挪,还动不动断流的那种。

7年来我的村庄几乎没有任何变化。110街的Right Aid,113街的Mill Korea,116街的Ollie’s,112街的Labyrinth bookstore……当然,110街的Dynasty早就不在了,旁边的Café Taci也变成了一个墨西哥快餐店,新的West Side虽然重新开张,但是冷气大得我都不敢进门。

我想起有一回坐在110街的Starbucks,隔着玻璃窗,看见外面出了一场车祸。我看到的时候,车已经翻了,斜躺在马路中间的矮树丛中,警察 还没有来或者已经走了,车里的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出来,几个群众在围观,更多的人若无其事地从旁经过。那天下午的太阳特别好,好到马路中间的一场车祸都显得 非常安详。

若干年后,想起我的纽约,我的西伯利亚,我的morningside heights时,我希望自己想起的,是这样的安详。

5.

24岁到31岁,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算是一段“黄金岁月”的流失?我试图为此伤感,但却伤感不起来。时间嘛,哪一段和哪一段不是差不多。一想到一个30以上的女人为自己的年龄而自卑本质上是迎合男人的世界观和审美观,我就更觉得不能让他们得逞。

事实上,青春简直是个负担呢。它让你对生活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让你以为“世界归根结底是你们的”,现在好了,这误解消除了,该干嘛干嘛去,还少了上当受骗的屈辱感呢。还更好。

写毕业论文的时候看了不少红卫兵传记,从此简直讨厌青春了。年少,口号,不知天高地厚,以为大地在你脚上,荷尔蒙武装起来的正义感,这些东西搅和起来,人就操蛋了起来。而这操蛋中最操蛋的一点,就是那貌似“反叛精神”中隐藏的谄媚情结以及herd mentality.

对,我31了,在异国他乡如你们所幸灾乐祸的那样变老了,但是我并不伤感。

6.

总还有些变化吧,比如说,政治面貌?其实也说不上什么变化,99年开始上网之后,因为网上辩论,发现自己在向理性底线不断退却的过程中,退到了一 个叫做 “自由主义”的地方。其实从来没有刻意在某一个阵营里安营扎寨,但是接下来的7年里,我发现自己在几乎每一场政治辩论里、对每一件事物的看法里,都不断回 归到这个立场,最后不得不承认这个立场对于我具有一种“地心引力”。

7年来,我已经从一个“自在的”自由主义者变成了一个“自为的”自由主义者。我并不以前更反动,但是我的反动比以前更顽固。

顺便说一句,我不认为自由主义是我的政治信仰,它只是我的政治底线。事实上自由主义真正关心的只是底线问题,而其它主义者关心的大多是蓝图问题。

不是没有过惶惑,not politically, but socially。过去7年,作为一个留学生中的右派,我渐渐意识到自己“双重少数派”的位置。在中国留学生当中,我当然是少数派。但即使是在美国学界, 我也时常处于“少数派”的位置上。7年来目睹了美国高校越来越被乔姆斯基这样的极端左翼占领的氛围,而我特别反感这样的氛围,反感乔姆斯基等恨不得把那些 “流氓政权”描述呈诗情画意的“和谐社会”的架势。

我想我骨子里其实挺neo-con的。当我说我灵魂深处是个“老头子”的时候,我指的“老头子”是那个已经死了很久的、现在已经被媒体搞臭了的、据说是新保守主义鼻祖的犹太移民Leo Strauss。

7年过去,作为一个Leo Strauss的当代中国女文青版,我逐步克服了“双重少数派”地位带来的孤独感。岂止克服孤独感,简直培育出了一股“我看你们能把我怎么地”的焦大感以 及高尔基的海燕感。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我不再需要有意识、无意识、潜意识的herd mentality。用北岛老师的话来说:告诉你吧,世界,我不相信。

7.

如果我把过去7年的生活当作一个电影,放给7年前那个刚下飞机的女孩看,她会不会很失望呢?会不会失望到说“啊,就这样啊,那还是算了吧,我买张机票回去算了”?

来美7年,我最痛心的一点,就是自己没有如愿以偿地爱上学术。但是出于生计的原因,又不得不一直从事学术工作。不幸的是,对一件我并不热爱的事情,我竟然还有一点天分,至少足以通过考试答辩论文找到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

最近老看蚊米他们打Texas Hold’em,一个发现:抓到烂牌固然不幸,但更不幸的往往是抓到好牌–好但不是最好的牌。我的学术天分对于我,就是这样一副好但不是最好的牌。

以前王小波对“反熵”行为表示欣赏时举过一个例子,一个登山者解释自己为什么爱爬山时说:不为什么,因为这座山在这里。

没有比这更可悲的答案了。我为什么要读博士呢?因为“博士学位在那里”?我为什么要出国呢,因为“美国在那里”?

00年的冬天,在我还是西岸某同学的女朋友的时候,有一天晚上,我曾经突发奇想,给他打电话,说:我想退学!我要考电影学院!

西岸同学当即给予了否定,为此我们大吵一架。

当然事后我并没有去考电影学院。我想究其原因,不过是因为我嫌先下这个山、再爬那个山,路途太遥远而已。

可是有时候我会畅想:What if?

弗洛姆说,“逃避自由”是人的天性。在我看来,逃避自由的表现就是:“因为山在那里,所以我要爬山”。

读关于“延安整风”以及的著作,读来读去,结论只是:一切洗脑(整风)的成功要旨,不过在于帮助人们逃避自由。当一个体系能够用逻辑自洽的方式替你回答一切问题、并且保证这些答案的光荣伟大正确的时候,的确,还有什么自主思考的必要性呢?

Am I escaping from freedom by climbing the academic mountain in front of me?

这是一场多么不辞辛苦的逃避啊,几乎可以说是艰苦卓绝,从一个大陆到另一个大陆,从另一个大陆又到另一个小岛。

从前有一个女孩,她总是非常焦虑。有人问她:你为什么总是那么焦虑?生活多么美好啊!她说:我也不服啊,但是没有办法,我缺乏智慧,总是要翻山越岭才能到达一个近在咫尺的地方,但是你知道吗?我有一种预感,我相信自己会越老越快乐的。

后来呢?

后来她就去了英国。

卖肉横行的时代要挑个好的新番真难。四月新番就选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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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的生活状态好像以前中学上学的时候,就是工作的内容不太一样而已,另外睡觉和起床时间略有推延,因为早上6点起来既不能游泳也不能吃早饭,最佳起床时间还是7点纸7点半,所以就定在11点~12点睡吧,而且比较神奇的是在中学被俗称为语文的一样东西居然也在我现在的生活中占据了一个不大不小的角落。
每天内容:读书,coding,看paper,杂事,八卦,运动,想东西,吃,喝,拉,撒,睡。
当然今晚是一个例外…

在hardconjee那儿看到,特此一转。生活的真实写照啊!

phd052810s[1]

http://www.phdcomics.com/ 原来这系列还有个主页。以前只看到过个别几个小故事,太搞了!!!!

对x200的TN屏不满由来已久,特别是在T60p的IPS屏对比之下,更是相形见绌。而且因为TN屏可视角度太小,好几次给老板demo的时候兴致勃勃地演示了好一阵,然后老板冷冷地回了一句“看不见”,实在让人心如死灰。所以前两天去完表姐家就顺便去买了一块AFFS屏。型号为HV121WX4-120,Hydis的屏,接口刚好和灯管LCD的x200一模一样,所以无需转接线,无需改BIOS,十分方便。

同样下载好说明书,然后开始改屏。也是基本按照说明书上的指示步骤逐步完成即可,唯一要注意的就是不要傻乎乎地把键盘掌托都卸下来,因为说明书里无论你要拆啥都从掌托键盘开始拆卸,这是很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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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屏幕;TN屏(颜色发紫是因为相机设置了手动白平衡的问题);乖乖躺下的机器(注意用书在屏幕底下垫一下)

接下来就是拆开屏幕边框,这里需要暴力一点点,边框扣得比较紧。拿掉指示灯和屏幕电源,取出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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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扒掉边框的屏幕;指示灯和屏幕电源;摄像头

接下来就是把液晶屏幕拿下来,注意拨开几条天线,不过那个天线却紧紧缠在屏幕的角落那儿,所以也需要稍微暴力一点。然后拔掉屏幕背面的接线,这时需要撕开一张贴纸,结果把屏幕背面的标签给撕破了,看来这个TN屏是没得保修了… 然后就把万众期待的新屏幕接上去。最后把拆下来的部件安装回去前记得先点亮一下看看是否有问题,不然装好了外壳才发现问题还要重新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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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金属上盖;试着点亮新的屏幕

接下来是换屏前后对比,由于手动白平衡的缘故,桌子拍得白了,但是屏幕就偏蓝偏紫,所以很难从这个相片看出颜色的饱和度是否得到改善,但是可视角度的提高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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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屏;AFFS屏

换屏过程就这样了。另外要说些购买的题外话。就是要仔细找找坏点,不过我也不太仔细,就是把桌面设置为白色测试了一下,连黑色和红绿蓝三色都没测试。刚开始店家很自信地拿出来的屏幕,说口说无凭,让我自己找点。但我随便看了几眼就发现了几个红色的坏点,这时候店家立马认真起来,还问了我一句“你是做这行的吗”,然后拿出所有店面的存货给我挑。给我的第二张屏倒是改善不少,见不到明显的坏点,但是就是几个像素边缘在某些角度有点漏光,这个问题以前我买液晶屏幕的时候也发现过,后来发觉其实没啥大问题,不影响使用,虽然口头上和店家抱怨了一番,但其实就敲定了这块屏幕。至于这个屏幕是不是全新的或者什么的,我就一概不理了,看了编号,貌似09年生产的,金属边框上有点不是划痕的痕迹,店家说是胶水,但如果是拆机的屏幕出厂时间也太迟了。店家说是卖给lenovo售后的货,反正是啥随他编了。

网上另外提到过这个屏幕颜色偏暖,但是我看一般程序里的白色到是颇为准确,比T60p的IPS屏准,就是windows自带的图片浏览器的色温有问题。还有人说天冷的时候屏幕周围会起雾气,现在天气热了,也无从知晓。反正旧屏幕收好,回头备用。

另外,华强电子世界虽然内部装修其貌不扬,也没有show girl可言,但是里面好玩的东西真多,可惜以前电路学得不好,不然可以买些元件回来装个机器人什么的。

其实,上一个deadline之后也是下一个deadline前,所以该干啥还是该干啥。
前两天去了表姐家住了两天,修心养性了一把。和他们家去了文博会,呃,闹哄哄的,布展布得很一般了。而且他们关注的仿古木家具和砚实在是看不太懂,所以不到一阵很快就累得不行了。这些东西实在不是我等屁民消受得起的东西。不过表姐家有很多很多好看的书,恩,好几次在她家住都一不小心看了通宵的书。这次当然就不敢了,好好休息了两天,不过除了和他们侃大山的时间之外,也就安心地看书。特别是坐在表姐家后阳台的藤椅上看书实在是享受啊。那个阳台向着一片郁郁葱葱的绿树,周末刚好阳光明媚,朝南的阳台那凉风习习,听着风声,看着树影,宁静自得。
小侄女就要上高中了,现在看着这些小朋友才发觉,当年原来初中毕业还是这么小的感觉,但当时总觉得自己已经是个大人,要自己决定事情了,但其实还是十分的稚嫩。周日回校的时候,很巧碰到两个初中同学携同一位名字耳熟能详的初中同学在HK聚会,却忘带对方电话,于是找我要电话,既然如此,择日不如撞日,那我也就顺路过去一聚。洋洋洒洒地侃了一个晚上。有好多东西,看似忘得一干二净,其实只是静静地躺在岁月的角落里,等待着你去寻找。
今天就去办了通行证换本的事情。香港入境的戳过于巨型,一次盖掉半页,一本通行证没几次就被盖满了,实在不够环保。然后去了买衣服,估计这是本人这辈子第一次自己买衣服。本来把之前穿的裤子的型号尺寸记下了,准备到店里按照型号尺寸直接拿了付钱就走人,结果发现店里的裤子型号虽然一样,但貌似裁剪有所改变,尺寸完全对不上号,只好慢慢试。不过幸好今天是工作日,所以店里的客人寥寥无几,试衣服完全不需要等待,可以随便占用试衣间,还算是顺利。
之后赶紧回到学校,办了些屁事。吃完晚饭,搞了一阵卫生。然后就把x200的TN屏换了个AFFS屏,详细内容可以关注下期日志,绝对图文并茂,详解换屏过程。
下午在访客中心旁的凉亭里坐了一会。吹了会风,看了一会风景,借助着从访客中心飘散出来的WIFI信号上了一下网。看到5.12两周年的一些报道,才发觉又过了一年。那一刹那有点时空错乱的感觉。一直觉得怎么好像上一篇关于5.12的博文才刚刚发表,是真的还是做梦而已?
吃完饭回来特地翻查了一下,http://fangtian.spaces.live.com/blog/cns!E40E97874D3700FC!4449.entry 。原来真的又过去一年了。我日,时间过得太快了,生命中的一页又啪啦地被翻过去。
Some one comes, while some one is gone. Life is sooooo sh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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